果然,有肉吃对这汉朝的老百姓的刺激还是蛮大!特别是现在又是兵荒马乱的汉末,估计这群老百姓那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肉了.
肯定有读者会问,竟然野外可以捕猎和捕鱼,那为什么老百姓平常不去捕一些野味来改善一下生活呢?
大家不要忘了!这时代可是在汉朝,那是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的。www.126shu.com当地平常百姓的活动半径就是几里而已,他们不可能走很远的。第二,虽然是野外,但是很多地方,都已经被当地的地主豪强给霸占了。没有经过人家的允许,你去人家地盘打猎试一试!就算当场把你打残废了,那到时官府也不会帮你的。再者,现在的农民苛捐杂税和徭役任务十分繁重,他们根本就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打野味!再说汉朝时的器械和工具都不是很完备,想要去打猎,没有几十人的人力,估计连毛都捕不到。你想,一个农民去哪叫上几十人,就算同村地约好,都能放下一天的活计,那本地的亭长会同意几十人的武装在外晃悠吗?
所以,总总原因,才导致野外虽有肉食,可是普通的老百姓也是望肉兴叹啊!
可千万别跟我扯什么晚上偷偷地去捕猎!这个时代由于营养跟不上,普遍的人都有夜盲症的症状,一到天黑,那是神马都看不见了!更别说晚上去野外捕猎了!
那现在为什么又可以呢?
废话,现在不是黄巾起义嘛!各地的地主豪强全部都圈缩在自己的坞堡当中不敢出来了。现在野外已经是野兽的家园,没人管了啊!现在这三千人,正好也是无地无产无政府的三无人员,这干柴遇烈章讲的正是一个名叫“祥林嫂”的农村母亲的故事。她那感人的故事,游志现在想想都还想流泪。
这祥林嫂年纪轻轻的就守寡,婆婆在重债逼迫和卫老二的怂恿之下,便将她(祥林嫂)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。祥林嫂不愿再婚,于是逃至鲁四老爷家帮工,数月后被卫老二发现,于是抢至山中与贺老六成亲,婚后生子阿毛。不久,贺老六贫病而亡,孩子阿毛又被狼给叼走,祥林嫂只得重回鲁家帮工。但因她两次守寡,便被人认为是不祥之物,深为主人所厌恶。
祥林嫂畏惧死后受罪,遂将积蓄两年的工钱,到土地庙捐了门槛,以赎“罪孽”。然而仍被鲁家人撵出,沦为了乞丐,终于在一个除夕的夜晚,倒毙在风雪之中。
这个故事好像给了游志一种心理暗示,这群孩子估计是被野兽给叼走了。你想,解放前农村都有这种事情发生,更何况是两千年前的汉朝呢!
不管怎么样,游志还是振作精神。心想: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一定要把这群小孩找回来!
也就大概夕阳快要落山时,在一个茂密的山岗中,搜寻的人发现了这群小孩的踪迹。只见这地方甚是吓人恐怖。山岗附近栽满了柳树和槐树。地方虽小,竟然十分阴寒寂静。按理说现在是农历四月多快到五月了,应该是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起来。但是这山岗的气温却估计十五度都不到的样子!
还好,这群小孩就只是趴在这山岗边的一段树桩边睡着了。捡的野果和木枝也是安静地摆放在一旁。这几家大人各个都找到自家的小孩,发现都完好无损之后,便都又开始各自责骂开来!有的说急了还操起地上的木枝打了起来。顿时间人群的气氛又热闹起来。
游志也是松了一口气,正准备叫大伙回营地吃晚饭!突然其中一个失踪的小孩跑了过来,他拿着一把青铜匕首说道:“大帅,大帅,给你!”
游志疑惑地接过匕首,看了看,蹲下来对小孩说道:“这是你的?”
小孩摇头道:“不是我的,是我在那石碑边上捡到的。”说完,指了指不远处一座倒塌的石碑。
游志摸了摸那小孩的头,顺着小孩指的方向,走到了那倒塌的石碑边上,只见那石碑长约两米,宽约一米。碑身通体发白,上面刻满篆文。不过由于年代久远,上面已经长满青苔。内容也是不好辨别。于是游志拿起那把青铜匕首,小心地刮开碑身上的青苔。
“妈的,我好像不认识篆体字啊!”游志心里骂道:“对了,也许王和认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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