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松等四人来到客栈,店中小二赶忙迎了上来。一见王伦,便阴阳怪气地说道:“王公子,是借到了银两,还是讨到了钱财呀?”
武松二话不说,“啪”的一声,将一锭十两重的银子拍在桌子上,说道:“这些银子,够他住店钱了吧?”店小二见状,连忙赔笑道:“够了,够了。”
王伦急忙问道:“与我一同前来的杜公子在哪里?”店小二笑着回答:“在厨房洗碗呢,我这就叫他出来。”说着,便拿起银子,转身快步走进了厨房。不一会儿,杜迁从厨房走了出来,王伦赶忙为众人一一做了介绍。
武松看了朱贵一眼,朱贵心领神会,大声喊道:“店家,可有上好的客房?再备上上等的酒菜!”
店主连忙应道:“有,有,小店一应俱全。几位客官不妨先尝尝我们店中的美酒如何?”
朱贵说道:“也好,好酒好肉尽管端上来。”说罢,五人寻了一张桌子坐下。武松坐在里面,朱贵、朱富分坐两边,王伦、杜迁则坐在武松对面。
酒菜如珠玉般陆续摆上桌案,朱富面上笑意盈盈,伸手轻轻将酒坛打开。微微摇晃酒坛,动作轻柔舒缓,随后,他将酒坛举至眼前,目光仔细地在酒坛周身端详一番。
端详过后,朱富冲着武松颔首示意。接着,朱贵拿起酒坛,为武松斟满一碗酒,酒液如琥珀般澄澈,缓缓流入碗中,泛起一圈圈细腻的涟漪。
朱富笑着说道:“七少爷,您先品尝品尝这酒的滋味。”
武松伸出手,端起酒碗,凑近碗口,轻轻吸了一口酒香,而后轻抿一口酒液。酒液滑过喉咙,留下醇厚的芬芳,武松不禁赞道:“果然是好酒,入口醇厚,回味悠长,想不到这乡野之间,竟然有如此美酒。”
五人围坐桌旁,一边尽情吃喝,一边随意地闲聊起来。过了片刻,武松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杜迁身上。
王伦见状,脸上笑意更浓,开口说道:“七少爷,我这杜迁兄弟可非寻常之人。您瞧,他身高足有九尺有余,这身材在众人之中堪称鹤立鸡群。更为奇特的是,他的双臂出奇地长,常人难以企及。我思来想去,给他起了个颇为形象的诨名,叫做‘摸着天’。”
杜迁听了王伦的介绍,不禁哈哈大笑起来,笑声爽朗而洪亮。笑罢,杜迁看向王伦,说道:“我也给王伦起了个绰号,叫‘白衣秀士’。这绰号也是因他平日里总是一袭白衣,风度翩翩,颇具文人雅士的风范。”
这时,旁边一直伺候着的店小二听闻他们谈论绰号,也忍不住凑趣道:“二位秀才起的绰号真是妙极了,生动形象又别具一格。不知能否也给小人起一个好听的绰号呢?”那店小二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,眼神中满是期待。
王伦一听,不禁放声大笑起来,笑声中带着几分调侃。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店小二,说道:“依我看,你这模样,尖嘴猴腮,眼神灵动狡黠,活脱脱就是那偷东西的‘白日鼠’。”众人听后,顿时哄堂大笑。
那店小二听了这绰号,翻了翻他那鼠目般的小眼睛,脸上闪过一丝尴尬,灰溜溜地转身走了。不一会儿,一坛酒便在众人的推杯换盏间见底了。朱富提高音量喊道:“白日鼠,再来一坛好酒!”众人又是一阵欢快的大笑。
不多时,店小二又费力地抱来一坛酒。武松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店小二,只见他长得獐头鼠目,身形瘦小干枯,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。王伦给他起的这个“白日鼠”的绰号,倒真是颇为贴切,将他的形象特点刻画得入木三分。
五人继续吃喝,酒过三巡,众人都渐渐有了醉意,每个人的脸上都泛起了红晕。王伦和杜迁更是不胜酒力,眼神开始迷离,身体也摇摇晃晃起来,最终已然醉倒在地。店主看到这情形,赶忙叫小二来将二人扶去休息。
这酒店后院便是客房,布局简单却整洁。武松独自住在一间客房,朱贵、朱富兄弟二人同住一间,王伦和杜迁则依旧住在原先安排的房间里。
夜半时分,四周陷入一片死寂之中。